华容)“技术开锁”展手段 入户盗窃再“进宫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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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“技术开锁”入户盗窃案,被告人柴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,退赔被害人的损失。

  2019年8月份一天凌晨2时许,柴某来到华容县章华镇古南街被害人刘某家附近,见刘某家没人,于是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,用“技术开锁”的方式打开刘某家大门,进入卧室内,将卧室衣柜内的两枚黄金戒指、一个女士玉手镯盗走。次日上午10时许,柴某将两枚黄金戒指售卖,获利2,550元。经鉴定,被盗的两枚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2,703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被告人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被告人柴某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柴某认罪认罚,可从宽处罚。被告人柴某盗得的赃物应予退赔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