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电瓶车停了一会怎么就被锁了?”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点进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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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非机动车因其灵活性和便利性,成为大多数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。然而,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占用盲道、人行道、机动车道、消防通道等现象在大街小巷屡见不鲜,不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,也有损城市形象。

 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有效整治非机动车“停车乱,乱停车”的乱象,启动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,通过先提示,后告知宣传,再锁罚“三步曲”方式,让非机动车辆不再“任性”乱停乱放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。

  执法人员前期通过耐心劝导、及时提醒、预先告知等方式,引导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的车主将非机动车停放到指定区域;并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单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,倡导市民和商户共同参与非机动车整治行动中,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。

  执法人员:你好,先生!您的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停车位上,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九条,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。未设停放地点的,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
  执法队员:市民,你好。执法队员锁车的同时,已在您的车上放置违法停车告知书。请凭该告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处理。如有问题,请拨打告知书上联系电线

  执法人员:你好,女士!店门口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,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,您需要充电可以理解,但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指定场所,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。

  市民李先生:天太热了,我能把车在公交车站这里吗?不然我的电瓶车晒得太烫了!

  执法人员:先生,你好!天气炎热可以理解,但公交车站是供市民等车的场所,不得违规停放非机动车,请将非机动车停在专属车位上。

  执法人员:我们罚款处理不是目的,宣传教育才是根本,文明出行,从你我做起,自觉将非机动车停在专属车位上,为缙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一份力量。

  八月份以来,缙云县执法局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“动真格”后,极大程度的震慑了一批任性乱停乱放的市民,现在城区非机动车绝大部分都“立正”了、“看齐”了,道路变得宽阔畅通、整洁有序,过路市民纷纷点赞。

  下一步,缙云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,对城区乱停乱放、无序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从严管理、从严整治,全力营造通畅有序的市容环境。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,文明出行,共同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。